1月2日,三只松鼠又出事了,之前涉及到眯眯眼辱华的事情。这次,三只松鼠在“补脑节”的广告图中,两名佩戴红领巾的少年画面,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。
据了解,全国少工委年11月28日发布,《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、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若干规定》显示,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、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、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。
此外,年,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印发,《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、队旗、队徽、队委(队长)标志和队歌使用管理规定》再次明确,红领巾、队旗、队徽、队委(队长)标志及其图案名义,队歌名称、歌词、曲谱等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企业名称、商标注册、商业广告以及商业娱乐等活动,不得在私人庆吊、聚会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。
而在这张手绘风格的广告图片上面,用了红领巾少先队员的形象。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。
除广告画面中的元素不符合相关规定,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,在这个广告里面还有一句话“五年防骗,三年补脑”,这其实里面也存在一些问题。按照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与第十八条,涉及到食品的时候,是不可以把疾病的疗效和功效直接划等号的。“五年防骗,三年补脑”,暗中的意思多多少少有一些因为傻所以被骗,讽刺人傻的意味。然后紧接着,吃完就不傻了,就补脑了,就不会再被骗了。这疗效是不是有点太好了。这里,大家可以自行再仔细体会下这句广告语。
从上面的问题,可以看出三只松鼠的问题。三只松鼠的从业人员真正的需要普法了,法务部门也没有发挥法务部门应有的作用。
作为企业来说,营销是重中之重,但是不管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公司,都需遵循法规。真心希望,出现问题的企业,能够正视出现的问题,坦诚面对,做出调整,赢得消费者对其原有喜爱。